资产情况
银川市西夏区国有资产现对外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芦花小区二期58号楼二层01室,西夏区兴安街与新南公路交叉口东北400米芦花苑小区内,房屋面积1270.81㎡;
二、芦花小区二期58号楼三层01室,西夏区兴安街与新南公路交叉口东北400米芦花苑小区内,房屋面积1270.81㎡;
三、芦花小区二期59号楼一层03室,西夏区兴安街与新南公路交叉口东北400米芦花苑小区内,房屋面积289.19㎡;
四、芦花小区二期59号楼一层04室,西夏区兴安街与新南公路交叉口东北400米芦花苑小区内,房屋面积289.19㎡;
五、芦花小区二期59号楼一层05室,西夏区兴安街与新南公路交叉口东北400米芦花苑小区内,房屋面积294.35㎡;
六、原芦花卫生院,西夏区通山路与镇芦路交叉口向南40米,房屋面积860㎡;
七、原顾家桥小学,西夏区新顾公路与104县道交叉口西200米,房屋面积1618.18㎡;
八、新怡雅居2A-02营业房,西夏区丽子园北街与红井巷交汇处新怡雅居东门南侧,255.99㎡;
九、新怡雅居2A-03营业房,西夏区丽子园北街与红井巷交汇处新怡雅居东门南侧,215.33㎡;
十、新怡雅居3A-03营业房,西夏区丽子园北街与红井巷交汇处新怡雅居东门南侧,200.32㎡;
十一、西花园南巷82号营业房,西夏区康庄小区西门北240米,房屋面积27㎡;
十二、盈北家园小区4号楼11号营业房,西夏区政通路与兴洲北街交叉口东北220米盈北家园小区内,房屋面积247.46㎡;
以上房产可作经营办公、生产仓储等用途。
招租原则
坚持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广泛征集承租方。
承租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需证照齐全(经营者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个人信用良好,诚信守法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或采取限高措施,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二、报名申请人或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服从宁夏润夏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租赁方式
一、经营范围:经营办公、生产仓储等;
二、租赁期限:面议;
三、招租底价:根据市场价面议;
四、收缴办法:先付后用,租金押金一次支付。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招租程序
根据《银川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宁夏润夏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地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联系方式:)
终审:岳荣
审核:刘莲
制作: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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