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上海锦江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包括驾驶员被处暂停营业期间)驾驶,未造成后果的且未达到其车辆总数的20%的,被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罚款五千元。
据金融界了解,对上海锦江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客运服务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包括驾驶员被处暂停营业期间)驾驶,未造成后果的且未达到其车辆总数的20%的行为进行详细调查,并最终决定予以罚款。
上海锦江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17条第1款第1项,构成了违规行为。对罚款五千元的处罚依据为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3条第1款第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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