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大常委会就《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志刚、副主任王海彦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城环工委相关负责人一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山西中科正兴能源有限公司汾阳分公司、山西国峰煤电有限公司、锦汇苑小区、南大街老旧小区等地,就集中供热规划与建设、供热管理、用热管理、设施维护管理等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集中供热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市住建、自然资源、发改、财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能源、民政及供热企业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就《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做汇报;市人大代表们就《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志刚指出,供热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坚持以改善供热、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企业和用户等责任体系,明晰各自职责,立足实际、精细管理、统筹安排,抓好供热规划和热源、管网、运营机制等供热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供热安全和服务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所需所盼,聚焦薄弱环节,主动靠前服务,科学指挥调度,完善配套制度,强化保障措施,严格供热标准,提高供热质量,推动《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在我市落地、落细、落实;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学习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真正让法律法规内容深入人心,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要加强企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补短板强弱项,真正解决群众“冷暖”问题,推动全市供热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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