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泰安10月1610月16日,家住泰安海普·凤栖湾的李女士拨打新闻热线反映,10月13日上午,该小区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情况下私自砍伐小区树木,严重影响了小区绿化环境。
业主:小区10棵大树遭物业砍伐
“砍之前我们业主并不知情,这都是种了十几年的大树了,物业说砍就砍了,我们业主发现了过去制止才停下来。好端端的大树就这么被他们砍了,看着都很心疼”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小区物业共砍伐了小区内10棵大树,其中9棵杨树,一颗槐花树,小区广场上的法桐也都被修剪得只剩光秃秃的枝干。
“物业说是修剪,可修树应该是在落叶后到发芽前的休眠期,现在这个时间修剪显然不合适,长了十几年的大树被他们砍得只剩下树桩了,广场上的几十棵枝繁叶茂的法桐瞬间变成了‘光头’。”李女士气愤地说。“要不是我们业主拼命制止,小区里的一百多颗法桐都会变成这样!”
房管局:物业未经报备审批已责令停止砍伐
现如今,居民对宜居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绿树成荫、静谧盎然,这是不少人追求的宜居环境。因而每个小区都有交付标准,不管是建筑部分,还是绿化部分,相关部门验收时都有备案标准,改变交付后的建筑或绿化,都必须经城管和园林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实施。
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内的树木,不论其是否享有所有权,均不得擅自砍伐、移植、修剪。
小区物业私自砍伐绿化树木的行为是否经过合法程序呢?记者咨询了泰安市城管局,城管局的负责人表示由于该小区地处高新区,按照片区规划,小区绿化暂归泰安市高新区房管局管理。
记者随后致电泰安市高新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该物业公司未经报备审批,违规砍伐小区内树木,已经责令停止,但具体的惩罚措施尚不明确。
物业公司:后续将补种樱花树
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吴经理表示,之所以砍伐是因为有的树长得太高,有业主反映下雨时树木枝叶敲打到窗户,非常危险,砍伐的这几株大树确实没有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物业公司已在小区物业群里征求意见,但根据业主建议,砍伐之后物业会补种樱花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