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征地公告来啦!涉及枫泾镇→

新一期征地公告来啦!

这次涉及到的是枫泾镇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1〕第5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10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106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河道整治(枫泾镇毛塘泾等河道整治工程(2))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枫泾镇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金山区枫泾镇五一村村集体经济组织21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3.6平方米、建设用地116.1平方米、未利用地603.3平方米。2、金山区枫泾镇五一村第十二村民小组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3、金山区枫泾镇五一村第十一村民小组21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4.2平方米、建设用地768.4平方米、未利用地569.4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2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57.8平方米、建设用地893.5平方米、未利用地1172.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金山区枫泾镇动迁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宋杰

联系电话:57953126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联系人:张翠英、凌玲、陶黎琼

联系电话:67326085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资料: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周致玥(见习)

责编|何小燕(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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