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征地公告来啦!
这次涉及到的是枫泾镇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1〕第5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10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106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河道整治(枫泾镇毛塘泾等河道整治工程(2))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枫泾镇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金山区枫泾镇五一村村集体经济组织21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3.6平方米、建设用地116.1平方米、未利用地603.3平方米。2、金山区枫泾镇五一村第十二村民小组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3、金山区枫泾镇五一村第十一村民小组21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4.2平方米、建设用地768.4平方米、未利用地569.4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2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57.8平方米、建设用地893.5平方米、未利用地1172.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金山区枫泾镇动迁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宋杰
联系电话:57953126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联系人:张翠英、凌玲、陶黎琼
联系电话:67326085
联系地址:山阳镇海丰路506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资料: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周致玥(见习)
责编|何小燕(见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