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在岳飞的军事生涯中,抗金斗争固然占据主要地位,而平定各地变乱,也占据了相当比重。在南宋初期兵荒马乱的形势之下,各类武装势力此起彼伏,与官府抗衡,其情况也相当复杂,从研究岳飞的生平事迹而言,是不可忽视的。在不少场合下,官逼民反,固然是一个重要史实,但反叛的性质似乎也不能仅依此而确定,因为在一个以租佃制为主的农业社会中,各种武装力量的兵源主要都来自于农民。下面就去看看岳飞平定各地变乱。
一、破王善、张用等军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正月,岳飞等军在东京留守杜充的驱迫下,与王善、张用等军发生冲突,进行了一场本可避免的战斗。正如《要录》记载所说:“宗泽在则盗可使为兵,杜充用则兵皆为盗矣。”杜充苛酷而多猜忌,他对王善等军不能在抗金的大前提下推诚相待,却将他们视为异己势力,必欲使用武力而后快。他认为张用“一军最盛,终必难制,乃有攻之之意”。
岳飞在建炎三年的整个上半年,参加了对付王善等军的内战。一支本可以用于抗金的武装,却在杜充的错误政策下,与宋军自相残杀。王善最后投降金朝,他本人固然有其罪责,而杜充也不能辞其咎。由于岳飞骁勇善战,实际上解救了杜充个人的危困,杜充虽然对武将十分粗暴,却又不得不倚重于他,加上两人都是相州人,故人称岳飞为“杜充爱将”。
二、降服戚方史料记载戚方“勇悍善射,初投为教骏兵士”,这是属骐骥院的厢军兵士。在北宋末南宋初的乱世中,他投奔“九朵花徒党”,又“杀其为首人”,“投杜充,用为准备将”,后当统制。建康陷落后,他就乘乱作乱,到处流窜,残杀官民,无恶不作。
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六月,宋廷“诏浙西、江东制置使张俊往捕之,仍命统制官岳飞听俊节制”。《鄂国金佗稡编》卷5《鄂王行实编年》对岳飞战败戚方的过程叙述颇详:“广德守臣亦奉书,以方之难来告。会有诏,命先臣讨之。先臣以三千人行,寨于苦岭。方时发兵断桥以自固,先臣射矢桥柱,方得矢,大惊,遂遁。先臣命傅庆等追之,不获。俄益兵来,先臣自领千人出,凡十数合,皆胜,方复遁。先臣穷追不已,方生路垂绝,知必为先臣所诛,会张俊来会师,方乃间道降俊。”
戚方投降后,所统兵马全数归于张俊,“献金玉珍珠不可计”给张俊。后来他又取悦宋高宗宠信的宦官,因此官运享通,最后官至武人极致的节度使。戚方由兵为盗,或盗或官,贿赂宦官,献媚上司的经历,在南宋前期政治中,确实具有某种典型性,也是反映当时军政腐败的一个侧面。
三、讨伐李成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秋冬,李成勾结南下的金军,在淮南攻城略地。面对李成和金军的强大攻势,东京留守司军在杜充的率领下节节败退。为了抵御李成和金军的不断蚕食,宋廷命令岳飞等人进行有效抵抗。
岳飞一军在抗击李成一战中有重要作用,在击破李成的生力军后,率部往西北部方向追击李成,途经洪州武宁县,使当地百姓免遭蹂躏,最终迫使李成渡江逃到蕲州。李成投降伪齐后,虽得到重用,而从此也不得不收敛其称孤道寡的野心,甘当刘豫和金朝的鹰犬。在整个讨伐李成的战斗中,岳飞在张俊军中的功劳最大。
四、招降张用张用自叛离杜充后,先后与王善,以及“义兄弟”曹成、李宏、马友等分道扬镳,率领部伍在京西和淮西一带抄掠,人称“张莽荡”。当张俊与岳飞率得胜之军回师时,张用的部伍恰好转移到江州瑞昌县和洪州分宁县一带,张俊即命令岳飞给张用写信招降。随后岳飞不用一兵一卒成功招降张用。
张用归降宋朝后,被授予武官衔拱卫大夫、相州防御使,任张俊部下的统制,后又以翊卫大夫、相州防御使的头衔改任添差浙西路兵马副钤辖、福建路兵马都监等闲官,他并未在民族战场上建功立业。
五、击破曹成南宋朝廷这项重要的任命,是为了剿除荆湖一带的盗匪。当地最强的盗匪是曹成,其次是马友、李宏和刘忠。前三人曾经还是义兄弟,到了后面却嫌隙很深,互相攻伐,他们表面上还接受朝廷官封,实际上却叛服无常。
岳飞当时率领所部七千余能战之人追击曹成几万人马。由于双方兵力相差颇大,按宋廷命令,岳飞本可以等待韩世忠大军抵达后,共同征讨。但岳飞为援救广南,还是决定孤军进讨。岳飞虽是孤军深入,但曹成军却毫无抵抗之力,只能分散向广南东路和荆湖南路逃窜。曹成也被迫向进兵荆湖的韩世忠军投降。
在击破曹成的战斗中,岳家军以少击众,长途奔袭,千里转战,赢得很高的军事声誉。李纲称赞说,岳飞“年齿方壮,治军严肃,能立奇功,近来之所少得”,“异时决为中兴名将”。
六、江南西路的吉州和虔州平叛江南西路的吉州和虔州,面积约占全路十一州军的一半,地处与荆湖南路、广南东路和福建路的交界,“地形险阻,山林深密”,自北宋到南宋,历来被视为“盗贼之渊薮”。南宋初,两州变乱不绝,故统治者称“虔、吉之民,素号顽狡”,“阖境之内,鲜有良民”。
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经许多官员的举荐,宋廷命岳飞前往平叛。岳飞先是击败以彭友和李满为首的吉州变乱武装势力后,再移军虔州。岳家军在虔州的军事行动也是势如破竹,岳家军完成镇压任务后,于当年六月二十六日班师回朝。
隆祐太后孟氏在建炎四年逃到虔州时,卫兵与乡民发生冲突,她曾受惊吓。因此高宗命令岳飞屠虔城,但岳飞多次请奏化解了虔城被屠城的命运。岳飞在吉、虔州平叛之后,一直得到当地百姓的怀念。岳飞在整个军事行动中,始终维持严格的军纪,“士卒托宿廛市,黎明,为主人汛扫门宇,洗涤釡盎而去。太守供张郊饯,师行将绝,谒未及通,问殿后者:‘大将军何在?’笑曰:‘已杂偏裨去矣。’”岳飞不愧是中兴诸将第一,他不仅解救了大批强迫为盗者,且珍惜生命,不随便杀戮,故人们对他长久地怀念,就不足为怪。
七、瓦解杨么军绍兴三年,杨么军击破宋将王燮的进攻,歼灭了崔增和吴全的水军后,声势更盛。宋朝统治者认为,杨么“为腹心害,不先去之,无以立国”。杨么以“等贵贱,均贫富”为宣传,“以妖术蛊惑愚民,其立说谓从之者无税赋差科,无官司法令,愚民乐从”。
《金佗续编》卷5记载了杨么还与伪齐勾结,准备在绍兴四年七月间发起对岳州、鄂州、汉阳、黄州等地,与伪齐大军南北夹击宋军。岳飞正是根据从杨么水寨中逃脱的宋军俘虏王中和袁海的报告,提出先发制人,粉碎杨么与伪齐南北夹攻的计划。
南宋朝廷批准了岳飞的计划,在岳飞攻取襄汉六郡的同时,宋廷还命王燮以重兵钳制杨么。因此在岳家军得胜,李成丧师逃遁之后,杨么军并未如期在七月出兵,就不足为怪了。
杨么凭借龙阳和沅江两县的部分弹丸之地,能屡败官军,还是依赖其强大的水军,特别是作为主力舰的车船。他们对付官军的战略主要是“陆耕水战”,“官军陆袭则入湖,水攻则登岸”,“阻重湖,春夏则耕耘,秋冬水落,则收粮于湖寨,载老小于泊中,而尽驱其众,四出为暴”。
岳飞被任命为剿灭杨么军后,并不是急于对杨么军发起进攻,而是一个人蚕食的方式吞并杨么军的地盘,并先后策反了杨么军手下的黄佐,再由黄佐等说服杨么手下最骁悍的杨钦率部出降。杨钦投降岳飞后,就向岳飞献计,岳飞才发动对杨么军的总攻。杨么军各水寨先后或破或降。
岳飞对失败者的处置,更是显示了他深受儒家思想影响,致力于当儒将的风范。岳飞除放散老弱外,将大部分强壮者编入岳家军,使得岳家军的军力大增,并且首次建立了沿江最强大的水军。
以仁为本是岳飞的军事指导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历来对人命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其一是珍惜人命,人命关天;其二则是轻视人命,视人命为草芥。在后一种观点的指导下,为了抢江山,就不须顾及百姓的死活,战争中经常出现杀人盈城,杀人盈野的惨剧。
《孙子兵法》的《地形篇》说:“进不求名,退不避罪,惟人是保,而利合于主,国之宝也。”认为战争也须“惟人是保”,即爱惜军民的生命。《司马法·仁本》说:“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为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
岳飞显然是前一种观点的有力维护者和执行者,他不论是对金,对伪齐作战,还是在平定内部变乱时,都努力维护本军仁义之师的形象。《金佗稡编》卷9《遗事》称岳飞“凡出兵,必以广上德为先,歼其渠魁,而释其余党,不妄戮一人。裨将寇成尝杀降,即劾其罪。是以信义著敌人不疑,思结于人心,虽虏人、签军,皆有亲爱愿附之意”。
结语:事实上,岳飞强调的“好生之意”,正是源于儒家思想,《赏书·大禹谟》有“好生之德,洽于民心”之说。他对吉、虔州和杨么两次变乱的处理,更是集中体现了我国古代“以仁为本”的军事观。“以仁为本”的军事观,即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精华,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西方的人道主义,其实是殊途同归,值得我们中华民族的后世子孙珍视,并发扬光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