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公租房分配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意向登记对象
原则上登记的轮候人员为东坪镇城镇住房困难的社区居民和下岗单位职工,以审核通过的2020年第1、2季度补贴发放名单为依据。
二、分配原则
1.坚持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全面审查、严格把关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示、接受监督的原则;
4.差额抽签分配,精准保障的原则。
三、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房源坐落于东坪镇南区辰溪公租房(隧道口),共112套,户型全部为二室一厅,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
户室号
62.49
*01,*07
61.30
*02,*03,*04,*05,*08,*09,*10,*11,*12
59.98
*06
四、分配办法
1.意向登记。有分配意向的轮候对象将申请材料交至初审单位,进行实质性审查,由初审单位核实其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有关情况,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初审单位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初审对象进行符合性审查,开展复审、组织部门联审,拟定入围对象,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入围对象。最终确定的入围对象与房源的比例为1:1.5,同时参考2020年已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情况确定每个社区或单位的入围名额,总入围名额为168名。
5.经审核合格的入围对象参与公开抽签,抽中房号的对象即为入住对象,并报安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分配方式
由于本次分配房源较少,采用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围对象所入住房号。
六、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本次抽签公平公正公开,将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公证人员、社区代表、新闻媒体等参加抽签分配。
(二)已入围对象,于2020年8月27日,到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抽签入场券。
(三)参与抽签的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和入场券(一券一人)抽取顺序号,抽签对象凭顺序号对号入座,按顺序号抽签。
(四)已抽中房号并及时办理好了入住手续,且原已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从2020年9月份开始不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未能抽中房号且动态审核通过的,继续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五)已入住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并责令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取消其5年内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因本次所配租房源不便于工作、生活的,经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同意后,配租申请人可以相互调换所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也可放弃所配租房源,选择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七)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柳溪西路,咨询电话:。
七、组织管理
成立辰溪公租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顾问:陶学理;组长:方劲;副组长:吉亦军、分配登记股股长;纪检负责人、维稳专干、规划建设股、公房管理股、东坪分中心负责人、登记分配股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登记分配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联审和分配入住等工作。入住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东坪分中心负责。
八、具体时间安排
1.意向登记及初审:2020年8月8日截止;
2.联审复审:2020年8月18日前完成;
3.分配入住: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
安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7月31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