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8时许,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北陵派出所社区民警孔笛如往常一样,早早来到社区带领“盛京义勇”平安志愿者开展巡逻走访工作。当巡逻到龙腾金荷苑小区时,孔笛发现有一只“小鹰”在小区草坪中央一动不动。他上前查看发现这只“小鹰”左腿受伤,已无法飞行。孔笛找来纸箱,小心翼翼地将这只小家伙带回警务室。
回到警务室,孔笛立即联系了沈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救护中心工作人员鉴定,小家伙原来是一只红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孔笛救助野生动物表示感谢,并为他颁发了动物保护荣誉证书。目前,红隼已在沈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有了“专属病房”,待救治痊愈后,小家伙将被放归自然。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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