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是530平方米的,就是630平方米的,而物业费每平方米要6元。也就是说,一个月光物业费就要3000多元。12月16日,厦门(楼盘)市银聚祥邸业主阿力反映的物业收费不合理,“服务好就算了,可现在的服务和高价物业费实在不相称”。不仅如此,业主还反映,物业不仅没有公布物业收支明细,他们也无从知晓小区的公共空间出租收入明细。
每平方米6元的物业费,显然远远高于市场均价,但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本来就各有不同,有些服务项目可以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协商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则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银聚祥邸收取“天价物业费”时,业委会尚没有成立,业主并没有享受到与物业公司平等协商的权利,物业费收取就应实行政府指导价。而按照银聚祥邸业主的计算,根据《厦门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的规定,即使按最高的服务等级来收取费用,也不到4元。如此来看,银聚祥邸的“天价物业费”更像是一种“霸王”收费。
更令业主们不满的是,不仅小区物业费畸高,物业服务更不能令人满意,如小区大堂里的吊灯两三年没有清洗,落满了灰尘等等。收取了业主的物业费,就应该提供相应的服务,不然便是失职渎职。物业费可以采取市场调节价,但需要征得业主同意,更要提供与收取的物业费相称的服务。费用畸高,服务却跟不上,自然会招致业主吐槽。
此外,银聚祥邸从交房至今已有5年时间,但在众多业主的记忆里,物业从未将物业服务的收支明细公开过。银聚祥邸物业管理处王经理称:“物业账目公示要求业委会过会,业委会主任找不到,一年都没见过人了。”但据业委会主任小徐表示,自己虽经常两地跑,但手机一直处于开机状态,并且每个月都会到物业管理处缴交物业费,不可能一整年不见人。况且就算没有业委会,物业公司也应该主动公示物业服务的收支明细。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是服务者,物业费的每一笔开支,就应该清清楚楚算给业主看,业主有知情权与监督权。
对此,笔者认为,已经成立的业委会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交涉或法律途径来替业主维权。如果业主认可每平方米6元的物业费,物业公司需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与“天价物业费”相称的优质服务,并公开物业服务的收支明细,请业委会与业主监管与监督,不能把物业服务变成一本糊涂账。
低质服务与高价收费的落差,从一个侧面看出物业与业主间的不对等。很多小区的物业与业主间矛盾重重,有些是历史原因造成,更多原因在于业主权利不彰。这需要业主及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勇于维权,也需要相关部门介入,规范物业欺压业主或偏离市场规律的霸道行为。当业主与物业间的关系走向对等与正常,低质服务却高价收费的现象将消失,各地普遍的物业费收缴率低等现象,也将迎刃而解,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也将化解,对双方都是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