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封面新闻的消息,成都知名国企兴城人居地产下属的一个项目,近期发生了一起重大的购房客户被骗案,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
前不久,一个购房者在人居·沁川林语置业顾问刘某某的引导下,在售楼部购买了一套房源。一次是在售楼部交了20万的诚意金,一次是在看完样板间以后,交了100万的首付款。付款的小票上,显示的是成都兴城人居地产,然后购房者也没有疑心。
后来,还签订了《人居·沁川林语商品房认购协议》,还有《保密协议》等。这些书面的协议,盖的是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章。但是后面戏剧性的一幕来了,在一个月以后,要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候,购房者却被告知置业顾问刘某某已经离职很久了。
购房者发现事情不对,立即选择了报警,后来才得知刘某某因为涉及其他犯罪案件,已经被调查处理,而且资金已经挪用,现在刘某某已经没有偿付能力了。
购房者把矛头指向了开发商,然后开发商人居·沁川林语的项目负责人这边辩解称,刘某某并不是公司的置业顾问,而且没有任职资格。在购房者来售楼部的时候,就应该看到项目公示牌,上面并没有刘某某的名字。
其实,兴城人居的解释是说不通的,民法典上有一种叫表见代理的民事行为,意思是说具备一定的条件,做出的行为足以让对方认为是有效的,民房是认可的。这个案子里面,人居的置业顾问在人居的项目售楼部,穿着和佩戴的都是职业装,而且用的是公司的公章。
这样的行为,足以让购房者相信,这个置业顾问就是代表的公司的。现在造成的损失,就应该是人居这边给人赔偿,其他道理都是狡辩的。
这个问题的暴露,显示出人居地产在管理上,存在较大的漏洞。既然已经不是公司的置业顾问了,为啥还会出现在售楼部,为啥还会穿着职业装,为何还会有公司的盖章版的各类纸质协议。这里面是不是有人为的管理大漏洞,需要进行深度的自查,不然可能还会有购房者上当。
这件事发生以后,估计人居地产这边的相关领导,怕是要被问责了。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而且客户肯定是要起诉的,公司的赔偿责任少不了了,但是这个冒充的置业顾问没有钱,损失只能公司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