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如何分级、如何识别、
如何保护……
供水事关群众生活,
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你了解多少?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照水源类型,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根据防护需要,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指以取水口(井)为中心,为防止人为活动对取水口的直接污染,确保取水口水质安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限制的核心区域。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指在一级保护区之外,为防止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直接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而划定,需加以严格控制的重点区域。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指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外,为涵养水源、控制污染源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影响,保证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而划定,需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的区域。
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
黄河黑岗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开封市二水厂地下水井群
(共10眼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
开封市三水厂地下水井群
(共22眼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黄河黑岗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分为一级保护区和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指黄河黑岗口闸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黄河南岸大堤内侧外50米至开封市北界内的区域,黄河柳园口闸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黄河南岸大堤内侧外50米至开封市北界内的区域,黑池多年平均水位线(77.96米)以下区域及以外100米的区域,柳池多年平均水位线(76.73米)以下区域及以外100米的区域,黄河黑岗口闸—黑池输水渠内及两侧50米的区域,黑池—柳池输水渠内及两侧50米的区域,黄河柳园口闸—柳池输水渠内及两侧50米的区域,柳池—水厂输水渠(清水河)内及两侧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外黄河黑岗口闸上游3000米(开封市界)至下游300米黄河南岸大堤外侧至开封市北界内的全部区域,一级保护区外黄河柳园口闸上游3000米至下游300米黄河南岸大堤外侧至开封市北界内的全部区域,黑池、柳池一级保护区外东至开柳路、西北至黄河南岸大堤外侧、南至东干渠范围内的区域。
开封市二水厂地下水井群
(共10眼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分为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指二水厂厂区及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外围300米,朱屯村以西、陇海铁路以南、金明大道南段以东、杨寺庄以北区域;
准保护区指二级保护区外,马家河—一大街—南干渠以东、东干渠以南、五一路—西环路—北星苑—私访院—卜里寨一线以西、郑汴路以北的区域。
开封市三水厂地下水井群
(共22眼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分为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指三水厂厂区及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指一级保护区外围300米,东京大道以南、体育路—清明上河园—西南城坡路以西、赵屯村以北、黄河大街以东的区域。
准保护区指二级保护区外,马家河—一大街—南干渠以东、东干渠以南、五一路—西环路—北星苑—私访院—卜里寨一线以西、郑汴路以北的区域。
我市饮用水水源地
有以下严禁事项
在城市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内
↓↓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从事网箱养殖、畜禽养殖、开挖池塘、餐饮经营、旅游、游泳、垂钓、捕捞、野炊、水上训练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禁止清洗车辆、农机农具、衣物和其他物品;
禁止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堆放、填埋废渣、垃圾、粪便等废弃物;
禁止丢弃、掩埋动物尸体;
禁止修建厕所、粪坑;
禁止截流取水;
禁止使用爆炸性、毒害性物质捕杀水生动物。
在城市饮用水水源
二级保护区内
↓↓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禁止设置装卸垃圾、危险化学品、煤炭、矿砂、水泥、粪便、油渍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禁止经营有污染物排放的餐饮、住宿和娱乐场所;
禁止使用农药和对人体有害的鱼药;
禁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在城市饮用水
地下水源保护区内
↓↓
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禁止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
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禁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