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专家组一行来到苏州千灯镇,实地查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情况,并对苏州承担的试点任务组织到期总结验收工作。
2011年国家农业部正式批准18个市(县、区)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苏州承担“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试验主题,将在进一步加快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经济国际化的同时,为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探索新路、积累经验和提供示范。
根据相关试验方案,苏州市23个城乡一体化改革先导区结合自身优势,选择土地使用制度、户籍制度和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中的一至两项改革内容。
其中,千灯镇围绕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总体定位,投入约12亿元,陆续创建了吴桥村、歇马桥村、盛家埭村等一批“美丽村庄”;落实昆山“四个十万亩”分配保护,积极争创农业旅游AAAA景区,完成了千灯中心校南校区、大唐生态采摘园、千灯儿童公园等一批民生实事工程;推进农村抱团发展,运作好村级资产经营公司,新建卫泾公寓、小微企业创业中心等新型村级增收载体,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此外,还有效落实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实施农药免费统购统供、免费农业保险等创新政策。
当天,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专家组成员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富民强村载体建设等方面听取了千灯镇农村改革工作的情况介绍,并对千灯镇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专家组成员、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周应恒认为,苏州市高度重视,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试验项目,紧扣主题,大胆创新,积极推进。希望苏州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进行有益的探索,为全国提供更多更好的示范和经验。(沈小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