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波公租房房源来了!近日,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2019年关于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本次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1150套,认租时间为10月21日9:00至11月15日18:00。
【配租房源】
新彩苑,位于龙华区新区大道与宁远路交汇处。本次供应2套。户型为两房一厅(约65㎡)。
龙塘居,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腾龙路与佳民路交汇处。本次供应550套。户型为单间(约35㎡)230套,一房一厅(约50㎡)320套。
观城苑,位于龙华区环观中路与人民路交汇处。本次供应598套。户型为单间(约35㎡)80套,两房两厅(约65㎡)318套,三房两厅(约80㎡)200套。
【分配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家庭)。户籍信息以2019年10月18日18:00前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为准。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是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其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选房;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进行优先选房(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
配租面积标准以符合条件的认租人家庭人口数作为配置户型面积的依据。
【租金标准】
1.新彩苑的基准租金为28元/月·平方米;
2.龙塘居的基准租金为28元/月·平方米;
3.观城苑的基准租金为22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本次供应的新彩苑、龙塘居、观城苑的物业管理费暂未确定,具体以实际交付时公布的物业管理费为准。
【认租时间】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9:00至11月15日18:00(共20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5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认租条件并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认租人(家庭)的住房、人口、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
由于项目现场尚处于施工阶段,为确保安全,本次配租项目不安排现场看房。待项目可通过实景拍摄形成现场场景三维模型后,将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布。
认租结束后,区住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重要提醒】
●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区住房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关于本次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区住房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排名信息可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查看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人(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