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首个限售项目来了,限均价不高于15500元/㎡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9:00以网上拍卖方式出龙游县城东片区B-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用地范围及性质:龙游县城东片区B-10号地块,土地位置:位于龙游县城东片区,唐尧路以南、荣昌东路以北、伯珍路以西、子鸣路以东。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其中B-10-1地块、B-10-2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B-10-3地块为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等;B-10-4地块为公园与绿地;B-10-5地块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地块用地面积∶66458平方米(约99.7亩)。其中B-10-1地块27791㎡、B-10-2地块21250㎡、B-10-3地块9000㎡、B-10-4地块5323㎡、B-10-5地块3094㎡。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出让土地面积为66458平方米,容积率1.27-1.51,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

3.交地、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按现状交付土地,土地受让方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并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2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通过综合验收。

4.地块采用限时竞价(竞配建公寓面积)方式进行。拍卖出让的起始价为人民币61500万元。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在满足报价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并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定的上限价格为82800万元。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拍卖出让公示栏的最高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2)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的报价,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配建公寓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竞报配建公寓起始面积为100㎡,以后每次增加面积为50㎡/次或其整数倍。竞配建公寓上限面积为72500㎡。

5.出让地块内商品住房实行限价销售。普通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15500元/㎡、最高价不高于16000元/㎡;如有叠排、联排的,叠排均价系数不超1.4,联排均价系数不超1.65。全装修项目,分别对应增加1500元/㎡。车位12万/个;储藏间等附属用房4500元/㎡(套内面积)。

6.该地块可售楼盘销售的商品住宅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现场图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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