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积分兑换机制、加强桶前值守、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日前,记者从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强化居民的参与意识,引导居民自觉进行家庭源头分类,不断提高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质量,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协调动用市级社会建设资金63万元,在回天地区选取7个社区(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动员发动试点工作。
此次选取的7个社区(小区)分别为东小口镇森林大第南区、回龙观街道龙乡社区、霍营街道龙锦苑东三区社区、龙泽园街道北店嘉园社区、史各庄街道朱辛庄新村、天通苑南街道合立方小区(属奥北中心社区)、天通苑北街道天通中苑第二社区。
“我们希望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出一套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宣传引导、动员发动、奖励激励、提醒处罚、社会组织参与等制度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家庭源头分类质量和居民分类参与率、自主分类投放准确率。”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该负责人介绍,各试点社区(小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在辖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机制,通过居民家庭源头分类、志愿参与社区桶前值守、正确投放等方式兑换积分,以此调动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热情。“居民在积分登记时,社区可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采用纸质登记本、二维码扫码、刷卡、开发积分小程序等多种方式计分。”该负责人介绍,对于积分的多少,社区可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次数、投放的重量、分类的准确性、参加活动的次数等制定统一的积分标准。“社区也可加强与物业、供水及周边商家等联系协调,推动形成积分兑换渠道。”
“社区可以对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或家庭,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楼门微信群、社区报纸等,进行宣传表扬,并可以发放奖牌,适当给予物质奖励。”上述负责人表示,在组织开展评比表扬的同时,社区也要落实提醒处罚措施,对不分类、乱投放的居民,经劝导不改正的,社区可采取上红黑榜、发提示信、联系城管执法部门处罚等措施,进行相应的督促、提醒和处罚,在教育本人的同时,形成对周围居民的教育和警示。
据了解,各试点社区(小区)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搭建服务平台等途径,支持环境保护、再生资源回收等专业领域的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宣传动员、活动开展等工作。同时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小区自管会和议事会的作用,为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注入新的活力。试点社区(小区)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敲门入户”、教育引导、动员发动等其他工作。
“该项试点工作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深化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和抓手,我们要求各试点社区(小区)在开展试点工作时,重点在动员发动方法、手段和机制上进行探索,力争形成管用、实用、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对于试点社区(小区)成效显著的,可优先纳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中。”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年10月底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将对试点社区(小区)进行检查验收,并适情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由点及面,以垃圾分类这件民生“关键小事”撬动基层治理,使垃圾分类工作行稳致远。
文/北青社区报实习记者任思卓










